问题 | 取保候审钱怎么交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明文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家属有权自主决定是否委托代理人、顾问律师或其他法律从业者,以维护自身利益。作为保障机制之一,取保候审保证金的支付应当严格依照该法规条文字面意思执行。关于保证金的额度问题,须由负责案件侦查的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案情进行合理评估,然而,最高金额不得超出人民币二万元整。若保证金数额过高,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均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降低保证金标准或提供担保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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