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取保候审判多久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第二百零八条的明确列举,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时的法定审理期限为两个月之内,最迟应不超过三个月。若此类案件或存在可能判处死刑以及附带民事诉讼的状况,抑或是存在其他特殊情形,须经上级人民法院许可,方可延期至三个月;若仍需进一步延长,则必须报请至最高人民法院审批。倘若人民法院变更了管辖权,那么审理期限将自变更后的人民法院接手案件之日起开始计算。而当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进行补充侦查之后,并将补充侦查完毕的案件移交至人民法院之后,人民法院也会重新计算审理期限。对于涉及未成年人的取保候审案件,其审理期限亦应遵循上述规定。若案件满足延长审理期限的条件,那么审理期限便可相应地予以延长。
然而,具体的审理期限还需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及法院的审理进展来加以确定。因此,我们无法给出一个确切的审理期限,但根据上述法律条款,涉及未成年人的取保候审案件的审理期限应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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