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谅解后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司法程序之中,当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取得受害者及其家属的谅解之后,他们便有可能得到取保候审的待遇。取保候审这种非羁押性审查手段,常常适用于那些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是可单独适用附加刑罚,以及那些因患有严重疾病、孕期妇女或正在为新生儿哺乳的母亲等特殊情况的人。尽管谅解书能够成为法院减轻刑罚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但决定是否给予取保候审,仍需要全面评估案件的具体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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