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后保证金能退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退还事宜并未在此款中做出明文规定。一般而言,保证金的退还环节是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后,由负责执行取保候审措施的公安机关依据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行为表现及涉案情状进行裁量决定。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且未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性,则保证金通常可予以退还;反之,若其违反了相关规定,则保证金有可能被部分或全部扣除,甚至不予退还。关于具体的退还规则与流程,建议参考相关的司法解释以及相关法规,亦或是向具体办理此案的执法机构进行咨询了解。因此,依照现行法律规定,我们无法直接给出保证金能否退还的明确答复,还需查阅其他相关法律文件或规定以获取准确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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