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后如何解保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取保候审程序宣告完结之际,通常在如下两种特定情形下可以予以撤消:首先,相关案件已经审结完毕,由法院最终作出了相应的判决或者裁定,无需再持续实施取保候审措施;其次,在侦查、起诉乃至审判等各个阶段,若有关部门经过充分考虑后决定无需再执行取保候审的行为规范。在进行撤消操作之时,公安机关或者检察院将有义务通知到犯罪嫌疑人或者其保证人,同时还需将所缴纳的保证金悉数归还给当事人。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的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取保候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因此,当取保候审的期限届满之后,亦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撤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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