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取保候审条件有几个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现代法律实践中,所谓“试用期取保候审”即通常所称的“保释等候审判”,是指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对于那些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是可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或者是那些可能被判处在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是通过保释等候审判不会对社会产生威胁的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采取此项非羁押性质的强制措施。其执行的必要条件包括:1.行为人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是可独立适用附加刑;2.对于可能被判处在有期徒刑以上的人,实行保释等候审判并不会对社会产生威胁;3.如果行为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孕妇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4.如果行为人是生活无法自理的人的唯一抚养者;5.由于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为了办理案件的需要,有必要采取保释等候审判的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