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汽车出事哪些保险不赔 |
分类 | 金融保险-保险理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未经许可的转让、改装、加装及变更用途所致损失不予理赔根据机动车损失保险条款中的相关法律义务,明确规定:“在被保险机动车被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情况下,若被保险人、受让人未能及时向保险人进行通知,并且由于上述行为导致被保险机动车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所引发的损失与费用,保险人将对此类情况不负有任何赔偿责任。
2.违反安全装载规定所致损失亦可能不予理赔同样地,机动车损失保险条款中也明确指出:“对于因违反安全装载规定”所导致的损失与费用,保险人同样不会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然而,如果违反安全装载规定并非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则保险人仅需扣除10%的赔偿比例。 3.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以及火灾原因不明所致损失均不予理赔机动车损失保险条款中还明确规定:“由人工直接供油、高温烘烤、自燃以及不明原因火灾”所引发的损失与费用,保险人均不会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但是,如已投保自燃损失险,那么因自燃所导致的损失,保险公司将会予以赔偿。 4.车辆零部件被盗所致损失亦不予理赔值得注意的是,仅当车辆零部件(例如轮胎、电瓶、后视镜等易于拆卸的部件)被盗时,保险公司才会对此类损失不予理赔。全车盗抢险所保障的仅限于整部车被盗窃或抢劫的情况,对于部分零件被盗的情况,保险公司将不予理赔。 5.未经定损直接修理或未修理完毕即行使用所致损失扩大部分亦不予理赔在车辆发生事故之后,车主应首先通知保险公司进行定损,然后再进行维修,否则保险公司可能会因为无法确定损失金额而拒绝赔偿。 此外,因保险事故受损的被保险机动车,应尽可能进行修复。在修理之前,被保险人应当会同保险人共同检验,并就修理项目、方式及费用进行协商。对于尚未协商确定的事项,保险人有权重新进行核定。若被保险人违反此项规定,导致无法确定的损失,保险人将不予理赔。 6.被车上物品碰撞所致损失亦不予理赔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车辆被车厢内或车顶装载的物品撞击而产生的损失,保险公司同样不会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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