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孕妇如何异地取保候审起诉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身处异乡的准妈妈们向警方提出取保候审请求时,通常须依靠其聘请的辩护律师与其负责案件审理的司法机构进行深入且细致的沟通交流。在这个过程中,辩护律师需以书面形式提交申请,详细阐述孕妇身体的真实状况以及她所面临的特殊情形,以期获得相应的非羁押性措施的批准。经过法院或检察院的严格审查,如果被认为具备法定的条件,例如没有对社会构成威胁等,那么取保候审的申请有望得到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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