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样情况可以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具备以下情节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依法办理取保候审手续:
1.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人; 2.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如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则不会对社区造成危害的情况; 3.若有严重疾病影响日常生活,或是孕妇或正处于哺乳期的母亲,只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区造成危害,也可申请取保候审; 4.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时,案件仍未审理完毕,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保证诉讼程序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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