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需要做到什么程度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涉案人员在未被逮捕或拘留的情形下能够尽情参与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同时也便于他们在检察机关及司法系统内依法进行辩护和上诉。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的相关法律条款,对于取保候审的适用,需充分对照特定案件发展状况来衡量,通常应符合但不仅限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
首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面临较轻的刑罚处罚,或者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且其犯罪行为情节轻微,具备真诚悔过之意,且无再次实施犯罪的可能性; 其次,取保候审的执行不应对社会产生任何负面影响,这其中包括不能对证人的人身安全构成威胁,不得妨碍证人出庭作证,以及不能对社会公共秩序造成破坏等; 此外,取保候审的执行亦不能导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避公安机关的侦查、检察机关的起诉以及司法系统的审判; 最后,取保候审的执行也不能对案件的正常审理进程带来任何阻碍。在实践操作过程中,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将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全面权衡以上各项因素,最终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若决定采取此项措施,则应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并向其开具相应的取保候审决定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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