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律师取保候审申请条件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确规定,作为代理律师在申请获批保释许可证(即俗称的“取保候审”)期间,须充分考虑并充分满足如下几个必备的法定条件:
首先,在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有可能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限制人身自由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情况下,可以考虑申请保释; 其次,如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重罪,并且在采取保释措施后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性的风险,那么也可以考虑申请保释; 再次,如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均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孕妇、正在哺乳期的母亲,并且在采取保释措施后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性的风险,那么同样可以考虑申请保释; 最后,如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羁押期限已经届满,但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采取保释措施以确保案件的顺利进行,那么也可以考虑申请保释。在申请保释许可证的过程中,律师应根据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上述所有条件,然后向相关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交正式的申请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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