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怎么提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明文规定,取保候审的申请可由犯罪嫌疑方、被告方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族或辩护人直接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提出。在递交申请之时,申请人务必提交书面申请材料,并详细阐述符合取保候审之具体条件及充分理由,这其中包含有可能判处刑罚程度、社会危险性之变数、健康状况是否适宜、羁押期限是否已满等等。若经审查,申请人符合上述法律条款所述之任何一种情况,公安机关有权依法作出决定,对其执行取保候审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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