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最坏判决几年内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乃是刑事诉讼中所采取之一项强制性手段,以确保嫌疑犯以及被告人们不会逃避司法机关之调查与审判,务必能够随时受到传唤以及出庭应诉。
然而,其本身并无法决定判决的最终结果,仅仅是刑事诉讼流程中不可或缺的程序步骤而已。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若犯罪情节轻微且无需判处刑罚者,可免于刑事处罚。这就意味着,倘若某一案件的犯罪情节确实轻微,那么法院在审理此案时便有可能考虑给予免予刑事处罚,其中包括但不限于训诫、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非刑罚性处置措施,抑或是交由相关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或行政处分。因此,取保候审所能带来的“最糟糕”判决结果并非一成不变的年限,而是要视乎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若法院认定犯罪情节轻微,则可能会选择采用非刑罚性处置措施,而非判处刑罚。如需对特定案件进行深入分析,则需要获取更为详尽的信息,例如案件事实、证据、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行为、犯罪造成的影响、悔罪表现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七条【非刑罚性处置措施】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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