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取保候审结案了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的明确条文,被广泛应用于刑事司法程序之中的刑事强制措施之一,即取保候审制度,其设立的宗旨在于确保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在无法逃避审判过程中,仍能享有一定程度上的自由权益,为其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和法律援助。若被取缔此项权利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严格遵循相关规定,未曾违反任何取保候审的标准与准则,那么解除取保候审便意味着其所受的强制性限制已被解除,可视为该案件已告终结。
然而,倘若被取保候审者未能恪守规定,则有可能面临保证金被没收、需重新缴纳保证金、寻找担保人等惩罚,甚至可能被变更为监视居住或逮捕等更为严厉的强制措施。因此,解除取保候审与否并不能直接决定案件的最终结果,而主要取决于被取保候审者是否严格遵守了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九条对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责令其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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