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中取保候审会怎样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现代刑事司法体系中,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必要的强制性措施,其宗旨在于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没有逃避刑事法律责任风险的情况下,仍能得到充分的人身自由权利保障,从而得以继续投入到日常工作学习和家庭生活之中。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确规定,取保候审这一制度主要适用于以下四类特定情形: 首先,对于那些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其次,对于那些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通过实施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产生重大危害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可适用该制度; 再次,对于那些因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而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只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同样可以适用此制度; 最后,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羁押期限已届满,但案件尚未办理完毕时,为了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也可以考虑采用取保候审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的具体执行工作将由公安机关负责落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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