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公安取保候审在哪里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明确规定,实施取保候审的执法职责应由公安部门承担并执行。据此,深圳公安机关对于涉及取保候审的案件,理当在深圳市公安局范围内进行执行。若需获取更为详细的执行场所信息,您或许有必要与深圳市公安局或者当地分局取得联系,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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