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25年恶意透支信用卡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对于涉及到恶意透支信用卡金额的量刑规定为,信用卡恶意透支金额在人民币5万元起至不足人民币50万元之间或者超过相应额度或者超过规定的期限进行透支,经过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之后,超过三个月仍然未予偿还的行为,应被视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所规定的“数额较大”犯罪行为;
若信用卡恶意透支金额达到人民币50万元以上但不足人民币500万元,则应被视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所规定的“数额巨大”犯罪行为; 而当信用卡恶意透支金额超过人民币500万元时,便应被视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所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犯罪行为。 所谓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行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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