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可以去申请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确规定,当个人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受到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关注之际,如满足该条款所列举的四种特定状况之中的任何一种,便有权请求办理取保候审手续。通常情况下,此类申请应由当事人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辩护律师向相关机构提交。因此,我们有理由认为,个人的确具备申请取保候审的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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