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州市怎么办理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办理取保候审的过程中,有以下几个环节需要注意:
首先,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以及经授权委托的辩护律师可以向相关司法机关提出关于取保候审的申请,这是取保候审的第一步; 其次,在取得司法机关的同意后,办案机关会为此撰写《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并提交至县市级以上公安机关进行审批通过;紧接着,相关申请人必须提出一名保证人以确保被告遵守有关法规,或者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作为担保,以便于日后能够顺利履行担保义务,支付赔偿金等费用;做好这些准备工作之后,办案机关将会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 最后,办案机关会向被取保候审的被告人宣读相关规定,明确告知其应尽的义务和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将被告人移交给当地派出所执行监管,直至解除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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