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会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之规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如满足下列任何一项条件,皆可获准以取保候审方式暂时解除其人身自由限制:
首先,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面临诸如管制、拘役或单独适用于其附带处罚等轻罪指控; 其次,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面临严重的刑期威胁,同时考虑到对其进行取保候审不至于对公共安全构成威胁; 再者,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患有重病导致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且有幼子需哺育,同样在保证其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前提下,也可考虑对其实施取保候审措施; 最后,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已被羁押超过法定时限,但相关案件仍未审结完毕,此时亦可考虑对其实施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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