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患者在医患关系中的义务 |
分类 | 医疗纠纷-医疗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医疗患者在医患关系中的义务:
(1)病人有义务诚实说出他为什么为找医务人员帮助,尽可能地提供病史,告诉医生治疗后的情况(包括药物的副作用),不说谎话,不要隐瞒有关信息,否则会影响病人疾病的治疗。 (2)在疾病的性质明确以后,病人有义务在医生指导下对自己的治疗作出负责任的决定。 (3)病人有义务在与医务人员共同同意的目标上进行合作。 (4)病人在同意治疗后有义务遵循医嘱。 不能遵嘱应该有理由。 但不能遵嘱的理由并不都能成立。 例如嫌麻烦就不能成为不遵嘱的理由。 这种不遵嘱就是医务人员的不尊重。 医务人员治疗好病人,需要病人的积极合作。 但病人没有义务遵循不必要的或有害的治疗。 (5)病人有义务避免成为一个病人。 (6)病人有尊重医务人员以及尊重他们劳动的义务。 疾病是病人和医务人员的共同敌人,医务人员和病人有着战胜疾病的共同目标。
法律依据:
《全国医院工作条例》第二十七条
《全国医院工作条例》第三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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