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作为刑事诉讼领域中强制性措施之一,取保候审(保证金交纳并等候审判)赋予了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在不被监禁状况之下参与司法程序的机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取保候审实施的前提得满足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必须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是独立适用附加刑; 其次,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 最后,如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采取取保候审也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 此外,若羁押期限已满,而案件仍未审理完毕,亦需采取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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