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局取保候审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公安机关在处置涉及取保候审方面事宜时,往往依据各案情之多样性而决定是否采用此一策略。若犯罪嫌疑者或被告人满足取保候审的各项要求,例如,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亦或是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并无社会危害性的情况下,公安机关有权决定对其进行取保候审。取保候审的实施可通过犯罪嫌疑者或被告人的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的方式予以实现。在此期间,犯罪嫌疑者或被告人需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包括随时接受传唤以及不得逃避侦查等。取保候审的期限一般不超过十二个月,如需延长,则必须遵循相应的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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