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办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某位人士在遭受逮捕之后,公安部门发现无需对其持续羁押,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满足了取保候审的条件,可向司法机构提出相应的请求。
然而,倘若公安部门认为该申请人并不符合取保候审的各项要求,或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涉及严重的罪行,可能面临有期徒刑及以上的刑事处罚,那么他们有权力拒绝取保候审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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