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是怎么通知家属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当事人及其家属,司法部门通常采用两种通告形式进行信息传递,分别是书面通知书以及电话沟通。公安机构及检察院在完成对被取保候审人员进行审核并做出最终决定之后,将会根据具体情况选用邮政快递、专人直接送达或者电话通知等方式,向被取保候审人员及其家属派发详细的取保候审决定书。经过监管者正式通知后,当事人及其家属应按照决定书所涉及的内容,积极配合并帮助被取保候审人员完成相应手续事宜,例如缴纳保证金或者提供有效的担保人。在整个过程中,如果哪位亲属对于相关事项存在疑惑,可随时与负责案件的执法机关取得联系,以获取更详尽的解释说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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