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的条款最新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刑事司法程序中,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强制性手段被广泛运用。关于这方面最新的法规主要集中于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加以规定和明确。依照这部法律的规定,取保候审的适用对象主要包括那些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单独适用附加刑处罚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或者虽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但是通过取保候审可以避免其危害社会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除此之外,对于那些因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妊娠期或正在哺乳期的妇女而不宜采取羁押措施以避免潜在风险的情况,同样可以考虑对其实施取保候审。
然而,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例如未经执行机关的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县区,不得与特定人员进行私下会面或通讯等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