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地取保候审如何申请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身处异地执行取保候审的申请通常牵涉到不同司法辖区间的有效配合与协作。申请人必须向原先负责处理案件的执法部门提交书面形式的取保候审请求,同时要随申请书提供完整的相关证据材料以及担保人的详细资料。原办案机构在对申请进行审议之后,若认定申请符合规定条件,那么便应将相关的材料转交至被取保候审人员所在地区的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当地的司法机关在收到这些材料后,会依据法律程序进行严格的审查,并最终做出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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