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是行政许可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并非行政许可。所谓行政许可,系指行政机关、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并经过严格审查后,赋予其从事特定事务或活动的权利。
然而,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则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裁定,并由公安机关负责具体实施。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会逃避刑事责任追究及审判程序,因此,它的性质应归类为刑事强制措施,而非行政许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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