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超过五年可以办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涉及超过五年时间的案件能否申请办理取保候审这一问题,必须依据具体案情进行严谨分析。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项重要法律措施,其主要应用于针对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依法独自执行附加刑以及可能被判处在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们,同时,对于那些因其人身自由未受限制的可能性而导致社会安全风险增加的被告人持有同样有效的取保候审权利。
然而,如果案件已经历时超过五年,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仍然符合取保候审的相关条件,例如可能被判处的刑罚相对较轻、具有明显的悔过自新之意、并且在未来再次实施犯罪行为的可能性极低,而且通过实施取保候审并不会对社会公共利益产生任何负面影响,那么这样的情况下,申请办理取保候审是完全可行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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