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后又参加判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乃是刑事诉讼程序中一种重要的强制措施,赋予了被疑犯或被告阅近在特定条件之下可以得到短暂性的自由,无需拘留在案情审理的场所内,而是能够在家中等候公开审判的通知。若是在此期间,被疑犯或被告严格履行并合乎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例如按时前往法庭、不受制止地接受警方的调查,亦不容许去干扰证人提供对案件关键性的证言等现象出现,那么在司法审判中,法官或会根据这些行为表现进行谨慎考量,进而决定是否减轻其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甚至有可能给予缓期执行或免于刑事处罚的宽大处理。
然而,若在取保候审期间,被疑犯或被告未能遵守相关规定,或者在审判过程中被判定为有罪,那么他们仍有可能面临着严厉的刑事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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