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人员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诉讼中,被授予取保候审权利的人士主要涵盖以下几大类别:
首先是涉嫌犯罪或面临指控的嫌疑人、被告,他们有可能会被判决接受管制、拘役或是独立适用的附加刑罚; 其次是那些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惩罚,然而通过采取取保候审方式,能确保不会对社会造成进一步危害的人群; 第三类是患有严重疾病、丧失日常生活自理能力,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她们同样可以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以避免对社会产生潜在威胁; 最后一种情况是,当羁押期限已经届满,但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时,为了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也需要对相关人员实施取保候审。除此之外,对于那些在拘留期间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其证据并不足以支持逮捕,或者在提出逮捕申请后,检察机关并未批准逮捕,此时若需继续展开侦查工作,且该人符合取保候审的各项条件,那么也可依法适用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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