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济南怎样才能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要求,才能够进行取保候审:
首先,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才有可能被判处相对较为轻微的刑事处罚; 其次,即使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可能会面临有期徒刑甚至更为严重的刑罚,亦或是本身存在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值孕期或哺乳期等特殊情况,只要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带来重大的社会危险性,便可以考虑予以实施; 最后,当案件还没有超出羁押期限而仍然悬而未决时,也应该适时地采取必要的取保候审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