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开庭要带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被告人于庭审当中所需携带之必要证件,其详细内容往往具有高度的权责规定与地域性差异。总体而言,在涉及被告人与包括检方在内的相关诉讼人的庭审过程中,他们可能需要携带如下几种基本证件:
首先,身份证明文件:被告人需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例如身份证件、护照或者其他官方认可的身份证明文件; 其次,法庭文件:被告人应携带所有由法庭发放的相关文件,其中包括传票、起诉状以及取保候审相关文件等; 再者,律师委托书:若被告人聘请了律师作为代理人,则可能需要携带律师的委托书或授权文件; 最后,取保候审文件:取保候审申请书:此为必备文件,用以向法院提出取保申请。若被告人处于取保候审期间出席庭审,则需携带取保候审相关文件,包括取保候审决定书及保释金凭证等。 此外,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携带其他相关证据或文件,以支持被告人的辩护主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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