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如何发放工资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取保候审阶段,工作人员的薪酬发放应视为生活费用,而非正式的工资收入。一般的企业会依据员工的出勤情况来计算工资。对于接受取保候审的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来说,他们在此期间将停止领取原有的工资,并根据以下方式计算生活费用:若原为国家公务员,则按照其原基本工资总额(即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以及工龄工资四项相加)的75%作为生活费标准。需要注意的是,取保候审同样属于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时期,因此单位有权中止与其的劳动关系,并不再支付任何工资。
然而,如果该名职工在取保候审期间仍需履行劳动义务,那么单位有责任至少保证其享有最低工资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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