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权人有无权要求处分抵押的房地产? |
分类 | 债权债务-抵押担保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未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
(二)抵押人死亡; (三)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者破产的; (四)抵押人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擅自处分抵押房地产的; (五)抵押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况。 (六)。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抵押权人有权要求处分抵押的房地产: (一)债务履行期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债务人又未能与抵押权人达成延期履行协议的; (二)抵押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而无人代为履行到期债务的;或者抵押人的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到期债务的; (三)抵押人被依法宣告解散或者破产的; (四)抵押人违反本办法的有关 擅自处分抵押房地产的; (五)抵押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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