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缓刑能从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缓刑执行期间犯下新的罪行,如若具备以下取保候审条件的,是有可能被批准取保候审的:
首先,该嫌疑人必须符合轻微犯罪的特征; 其次,如若正在患病或者处于孕期、哺乳期等特殊时期的,也可考虑允许其暂时取保候审,以保证其基本权益; 最后,虽然其行为具有社会危险性,但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给其他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威胁的话,也是可以考虑给予取保候审的。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具备上述种种条件,一旦罪名成立,缓刑将会被立即撤销,原有的所犯罪行以及新犯之罪都将一并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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