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后的处理方式,有如下几项规定:
首先,如果案件情节极其轻微,无需对其进行刑事追责,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犯罪行为的存在,那么必须作出解除取保候审的决定; 其次,对于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案件,应当将案件移交有关部门进行审理,或者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 再者,若是在取保候审期间内,法院已经做出了生效的判决,则立即开始执行判决所确定的刑罚,同时,取保候审也会自动失效; 最后,若取保候审期限届满,而负责办理此案的相关机构未对此作出任何处理,那么取保候审将会自动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九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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