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公安取保候审需要征得被害人同意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的申请是否需要获得受害者的认可这一问题,法律规定并不明确。但依据相关法律条文,在以下特定情况下,申请人仍然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请求:
首先,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判定可能会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刑事处罚,而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对社会造成任何危害; 其次,若犯罪嫌疑人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同样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前提条件是这种做法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危害性; 最后,根据法律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况,也可考虑给予取保候审的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第一款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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