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期间有人报警说我欠钱不还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应对涉及被申请取保候审人员拖欠债务的纷争过程中,我们应当高度关注债权诉讼时效期内的关键时点,竭尽所能地收集各类与案件关联性极强且确凿有力的证据,诸如涉及债务的合同(借据或者借契)等债权凭证以及其转账记录等。
在此基础之上,我们可以依法寻求多种权利救济途径中的一种,即向具备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以此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具体来说,在启动诉讼之前,我们需要充分准备好各项必备的诉讼凭证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详实完备的诉讼状以及相关的事实证据等,并按照规定的时间前往具有相应管辖权限的法院立案庭进行提交。 2.在法院审理程序的审查受理阶段,当事人有责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所设定的期限和标准规范,及时提交各类所需的材料,同时积极配合法院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核实工作。 当进入到法庭审判环节之后,当事人应当根据法院发出的开庭通知中所载明的时间和地点要求,准时出席庭审活动,并且必须自觉遵守庭审期间的各项纪律要求。 最后,依据法院作出的裁判决定,当事人既可以要求被告人按照判决书所确定的日期履行还款义务,也有权选择直接撤回原告方的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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