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了保释金还会坐牢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缴纳保释金并非保障当事人必然不会遭受拘役之威胁。
保释之定义乃司法机关在进行刑事案件的侦查阶段、起诉以及审判环节中,对于尚未受到刑罚羁押的被告人,为了预防被告逃逸或者变更认定事实等情况发生,依法要求其提出担保人或缴纳担保金,出具保证书,以此确保被告能够即时回答相关问题,以便做到随时传唤,具备刑事责任的行为。 保释仅是变更了强制措施,但若被告人在此期间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仍有可能面临正式逮捕。 然而,关于被告人最终是否会被判入狱服刑的决定权仍然掌握在法院手中。 因此,保释并非条约过关,也无法保证最终不会被判处实刑,被告依旧可能失去自由。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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