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期间又有治安案件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实施了取保候审这一强制措施之后,被执行人依然触犯了行政法规而遭受行政拘留处罚的情况下,公安机关有权利且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相关规定,收取与保释金额相当的罚款后,解除当事人的取保候审资格,同时,还需依法没收其所缴纳的保释金。
在情节十分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情况下,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向上级机构申请对该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逮捕,从而等待人民法院进一步对其进行严重程度适宜的审判和惩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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