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变更为监视居住怎么启动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将取保候审转为监视居住,其原因八成是嫌疑人或被告人在服保候审期间触犯了相关规定。
凡出现上述情况者,应依具体情境分别处置,以在五日内要求被告人做详细的悔声明冊并重新缴纳保证金或寻找担保人作为替代方式,也可考虑替换强制措施。 同时,亦需按程序向公安局通告有关事宜。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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