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快到期了撤案需要做笔录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取保候审期限结束之际,进行笔录是符合程序规定的。
在此期间内,应当遵守要求,随时准备接受传讯。 侦查工作有可能在此时宣告终止或由检察院批准实行逮捕以变更为更具约束力的强制手段;也存在着案件结束并解除的可能性;或者对该案重新启动审理和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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