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打电话传唤意味着什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检察院传唤当事人的情况显示以下可能内容:
首先,有充分的证据证实被批捕者实施了犯罪行为,并且可能会面临承担有期徒刑或更重刑罚的法律责任; 其次,被批捕的个人已经正式融入了刑事诉讼程序之中,法院将会对他们进行深入审理和严厉惩罚; 最后,考虑到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采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式仍然无法完全阻止其给社会带来危险性的风险,因此存在对其进行逮捕的必要性。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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