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不负责任不批捕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检察院未批准逮捕申请,则公安机关应在获悉相应通知之后立刻将犯罪嫌疑人释放;而若是人民检察院不批准批捕,那么公安机关也应在接收到通牒时迅速释放相关人员,同时须向人民检察院报告执行情况。倘若需要继续进行侦查工作,而且满足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条件的话,有权机关必须依法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措施。人民检察院有义务在接到公安机关提交的批准逮捕请求书起七日内,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批准逮捕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