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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取保候审转监视居住条件是什么
分类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解答
律师解析:
1、涉及到身患重病、无法自主生活的嫌疑人和被告人们。
2、正值怀孕阶段或正在哺育婴儿期间的女性。
3、是那些丧失了独立生存能力的人的唯一终生依靠。
4、由于拥有特定条件或是司法程序的实际需求,变更为监视居住更为恰当与适宜。
5、在保证其人身自由的前提下实施监管,直至案件审理完毕,即取保候审期限已经结束而案件尚未结案者。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三)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四)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前款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应当退还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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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1:0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