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一年自动结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存留于保释期间并非自期满之日便能自动失效,亦非意味着相关案件即刻宣告终结。
在到期之时,执行机构将提前通知决策机构并汇报有关状况,而后者将会依据案情发展、涉事人员表现以及其可能造成之社会危害程度诸方面因素,作出是否延续羁押或解除限制的决断。 如此一来,既可确保诉讼流程的无缝衔接,同时也有助于合规解决您承担的刑事责任问题。 因此,取保候审之期长达一年这一事实,并不意味着相关案件已经画上句号,相反地,必须严格依循法定程序进行处理。 这种规定的初衷在于维护法律公正与公平原则,确保每一位涉案者均能在法治的大背景下获得应有的公正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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