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取保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在以下诸种情形下可以申请进行取保候审:
首先是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同时适用于独立的附属刑法等刑罚的人士; 其次是可能会受到有期徒刑以上的严重惩罚,在实施取保候审措施后并不会对社会产生危险性的人群; 再者是患有严重疾病且无法自主调节生活,或者孕期妇女以及正在哺乳期的母亲,同样在实施取保候审后不会给社会带来威胁性的人员; 最后一类,即是在羁押期限届满之后,由于案件仍未审理完毕而需要继续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当事人。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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