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派出所取保候审的流程怎样走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公安局取保候审的流程应当这样走:
1、犯罪嫌疑人应当向办案机关提出申请。 2、办案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进行相应的审查,符合取保候审的,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3、犯罪嫌疑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后,应当制作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并且说明取保候审的理由、采取的保证方式以及应当遵守的规定。 4、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制作取保候审决定书。 5、向犯罪嫌疑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且由犯罪嫌疑人签名、捺指印。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以及提请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以依法取保候审。 第八十三条需要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应当制作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说明取保候审的理由、采取的保证方式以及应当遵守的规定,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取保候审决定书。取保候审决定书应当向犯罪嫌疑人宣读,由犯罪嫌疑人签名、捺指印。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