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局直接取保候审会怎么样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果公安主动取保的案件,取保候审之后当事人的案件还是会正常走下去的,也就是说,首先是公安部门对行为人进行侦查、然后就是公安部门移交案件给人民检察院送检、然后就是人民检察院对该案件进行审查起诉、最后就是人民法院开庭审判了。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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